提问:
你好,请问“合同中、抵押审批表上配偶一栏的签字,是找他人仿冒的,我毫不知情,这种抵押是无效的。”庭审中被告老陆辩称。同时告诉法院,他妻子李女士实际并没有收到借款,还款责任应由实际收到借款的案处人甲承担。那么房产共有人未签字抵押权人是否能善意获权?
拉萨律师解答:
这起因房产共有人未签字确认抵押的借款合同纠纷,海盐法院判决原告属善意取得抵押权,合同成立,原告有权对抵押的房产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Copyright © 2020-2023 合肥互推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2022006053号-11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