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先签收后验货是否合法
快递公司先签收后验货是否合法
网络购物交易越来越多地被中国人认可,但收发快递也不仅限网络交易,其他生活或业务也会涉及到。快递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例如担心拆开后,收件人发现问题不肯签收,势必会让快递公司处于被动状态,于是越来越多的快递公司或快递人员会要求先签收后验货。从这点上看,快递公司的行为似乎很合理,但这种行为却不合法。收件人签收快递的行为在法律上等于确认该快递没有问题,然而快递公司却是在要求收件人未验货的情况下就确认货物没有问题,显然是对收件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因此,收件人有权拒绝在未验货的情况下签收。
新的《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及其相关解释的效力于2020年12月31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其他法律将由新的司法解释所替代。
然而,现实中,收件人往往被迫接受“先签收后验货”的做法。假如你无奈之下先签收了快递,那么你不要让快递人员马上走掉,一定要他留下,待你验货无误之后再走。一旦验货中,发现有问题,你就要求快递人员把快递单给你,你在上面把验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详细写在签收的快递单上,同时让快递人员也在上面签字确认验货情况,这样就可以较好地保护你的利益。
快递丢失按市价赔偿吗
虽然快递单中注明未保价造成货物损失只赔偿资费的三倍,但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同相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除非快递公司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货物损失系不可抗力或你的过错造成的,否则应认定货物损失系快递公司存在重大过失所致,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无效。同时,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因此,快递公司应赔偿实际损失。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虽然规定是先验货后签收,但是现在的快递大部分都是先签收后验货的情况,这种情况实际上已经侵害了收件人的合法权益,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也容易产生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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