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抵押物查封是否影响抵押权效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抵押物查封是否影响抵押权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3.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可以看出,抵押物查封是不会影响已经产生的抵押权的。但若该抵押权在查封后才设定,其效力这存在瑕疵。

以上便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问题复杂,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