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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价款如何清偿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所得价款如何清偿

新的《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及其相关解释的效力于2020年12月31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其他法律将由新的司法解释所替代。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根据《物权法》地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同一物上设立多项抵押的,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归还债务的义务,可将抵押物拍卖或者变卖,并以所得价款进行清偿,其清偿的顺序如下: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变卖我们财务之后进行清偿是需要满足一定顺序的,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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