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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访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对信访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信访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信访,信访人对信访结果不满意可申请听证。

1、可委托代理人参与调解

打官司可以请律师,信访也不一定要“单兵上阵”。《信访调解办法(试行)》规定,信访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与信访调解。同时,信访人提出信访调解申请,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15日内可得到信访调解机构是否受理的通知。据《信访调解办法(试行)》,信访调解机构一般应当在信访调解受理后30日内调解完结。

在信访调解书上签字要三思而后行,因为信访调解书生效后再进行信访,信访调解机构不再受理。据介绍,《信访调解书》经双方签字送达后生效,生效信访调解书的调解意见为信访事项终结处理意见。信访人不履行生效调解协议的义务或者协议生效后又反悔的,同一信访事项不再受理。

2、市民也可参加听证会

如果你对信访结果不满意,那么请不要在信访调解书上签字,可以申请听证。据《信访听证办法(试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申请书应载明申请听证的事由、证据及要求。

另外,集体信访听证,选派不超过5人的代表参加听证。据悉,听证必须公开举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新闻记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社会人士参加,而且听证人数必须为单数,不得少于3人,市民可旁听。

哪些事儿信访局不管

这些事儿不在信访部门的受理范围:

1、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人大、法院、检察院的事儿不归信访部门管。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涉诉涉法等其它法定途径处理的事情不受理。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办理期内不重复受理。

4、已有复核意见的;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已经终结的不再受理。

链接:《信访条例》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向有关机关提出,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其提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对信访结果不满意怎么办”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信访结果不满意的,是可以申请进行听证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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