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
一.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点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的电子形式的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它类似于手写签名或印章,也可以说它就是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用途:在电子版的中秋贺卡,结婚请帖,建筑合同上签名。
电子邮件有可靠的电子签名,则该电子邮件的效力相当于元件;
目前在中国,电子签名应用比较少,若没有电子签名则如何证明其真实性:
1、向法庭提交打印稿,交对方确认;
2、对方不予确认,则应与电脑中源文件核实;
3、若电脑携带不便,可以事先用公正方式予以核实;
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为保证邮件的真实可靠,最好使用邮件服务商的邮件服务器中保留的邮件,可信性更大;
2、需要有证据证明该邮件地址的拥有人身份;
3、最好有其它证据辅助证明。
二.对被害人陈述如何认证
被害人陈述本质上是特殊的一类证人证言,英美法系的被害人多是作为控方证人出庭接受质询的,所以,证人证言的规则对它而言是全部适用的。其特殊性在于,他们都亲历了犯罪,但他们与案件结果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在作证时会有不自觉的倾向性,其证言更易受愤恨、仇视等复杂心理因素的影响。
此外,被害人也可能因为事件突发而恐慌,产生视觉或听觉错误,这些都会对其证言的真实性产生一定影响。所以在对被害人陈述审查时,更应注意这些特殊因素。
电子签名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很普及,但是我相信随着网络化的到来,终将有一天电子签名将在我国普遍开来,所以我们研究电子签名还是很有必要的,而且正是由于在中国电子签名很少,所以我们在面对它的时候才会有的不知所措。所以以一个平和又好奇的心态面对它,显然是最正确的。以上便是小编对于相关问题的全部整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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