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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所有财产的集体决策权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农村集体所有财产的集体决策权是什么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财产的集体决策权包括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五十九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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