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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时间约定不明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屋交付时间约定不明怎么办

新的《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及其相关解释的效力于2020年12月31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其他法律将由新的司法解释所替代。

在房屋交付时间不明的情况下,买方应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书面通知卖方合理的交房期限。双方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相互协商处分自己的权利,达成调解协议符合法律的规定。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于有些约定不明的合同却不容易找到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处理起来就比较困难,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原则是: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引起的纠纷宜认定为是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合同条款非常重要,交易主体一定要尽可能地签订内容详尽的书面合同。对于合同约定不明双方都有责任。归结于哪一方当事人责任都是不合理的。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如果出现约定的合同解除事项时,或者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时,应该及时行使解除权,切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对方违约,合同就解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房屋交付时间约定不明的,是可以补充约定的。如果无法补充的,是可以书面通知卖方交付房屋的。房屋属于不动产,是需要办理房产证过户登记手续,才会变更所有权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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