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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交强险不负责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什么情况交强险不负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比如:车辆因碰撞而造成的价值减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交强险是大家在购买车子上牌照的时候必须要缴的,如果是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人身损坏等情况的话,是可以不用进行赔偿责任的,特别是碰瓷这种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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