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决定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法院决定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由于作出裁定的法院级别不同以及是否准许上诉的情况不同,裁定生效的时间也不同。
1、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所有裁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无论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还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其作出的裁定都是发生终局效力的裁定。
2、不准上诉的裁定,一经宣布,即具有法律效力;依法不准上诉的裁定是指不予受理、决定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裁定之外的各种裁定。这些裁定有的可以复议,但复议不停止执行,裁定作出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提起上诉的裁定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一经宣布,即发生法律效力。
4、可以上诉的裁定,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未提出上诉,又没有延长期限的正当理由,上诉期满后,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不予受理、决定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应当在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在规定期间不提起上诉,又无正当理由延长上诉期间的,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我们要知道在法律上法院判决书的效力,才能更好的执行判决书的内容,这对于败诉方来说就是很重要的一点,大家可以通过本文来进行详细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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