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住房屋建设是否要求承建人有建筑从业资质
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是指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承建方是不需要建筑从业资质的,而三层(含三层)以上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调整,承建方须具备相应建筑从业资质。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流程
1、拟建房户户主提出书面申请(现家庭人口、住房情况、建房理由、建房位置、申请建房面积等);
2、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3、国土资源所受理,现场选址勘查,调查核实人员、户口、原住房屋等相关情况;占用耕地建房的,国土资源所申请县局规划耕保科和建设用地科现场踏勘;
4、国土资源所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表》;
5、林业、规划、计生、公路、派出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审核;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占用非耕地建房的,审核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由国土资源所核发《农村村民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
8、占用耕地建房的(有规划)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审核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由县国土资源局核发《农村村民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
相关申报资料
1、申请建房用地报告;
2、农村村民建房申请表;
3、办证户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户口簿复印件(包括主页公章页、户主页以及所有家庭成员页);
4、其他直系亲属建房、户口情况;
5、按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限额标准
1、使用耕地建房的(有规划),使用土地总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1—3人户建筑占地面积限90平方米,4人户建筑占地面积限100平方米,5人和5人以上户建筑占地面积限110平方米;
2、使用其他土地建房的,使用土地总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1—3人户建筑占地面积限140平方米,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10平方米;
3、独生子女户,可以增加1人标准建筑占地面积。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是指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承建方是不需要建筑从业资质的,而三层(含三层)以上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调整,承建方须具备相应建筑从业资质。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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