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新证据应该怎么处理呢?
一、当事人提出新证据应该怎么处理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1、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2、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3、第四十四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4、第四十五条: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
二、当事人如何提出新证据
1、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
2、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原审裁判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一方当事人请求提出新的证据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那么,当事人提出新证据应该怎么处理呢?首先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就明确了提交新证据的规定,如果是在一审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就必须在一审开庭之前或者是开庭审理时提出的。如果是想在二审中提出就必须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当事人提出新证据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当然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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