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不能处置抵押未登记的房
莱芜一路的何先生问:日前,朋友向他借了20万元,并出具了借款字条,并且他朋友承诺以一处房产作为抵押,但双方未签订抵押合同,也未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是将房产证交给了他。那么,如果到了还款期限,他朋友没有如约还款怎么办?他手中的这份房产证是否有作用?
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何先生所说,他们之间的房屋抵押行为未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此,他们的抵押行为无效。如果对方未能如期偿还借款,他无权将抵押房屋进行处置。过户时保险合同
是否有效
崂山区的王女士问:她使用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办理住房贷款时也办理了房屋保险。按照约定,房屋保险期内王女士转让房屋时应在七日内通知保险公司。今年5月15日她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并约定一周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然而在5月20日房屋发生火灾,造成严重损失。那么,她能否以火灾意外,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由于保险合同对她转让房产有通知的义务,因此保险公司承担火灾损失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王女士向房产交易中心提交的房产过户申请,距离火灾发生日还未满七日,那么她有权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如果过户申请距离火灾发生之日超过七日,那么王女士就违背了保险合同为其约定的转让通知义务,所以说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王女士的火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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