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鉴定中心有法律效力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鉴定中心有法律效力吗

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关于鉴定的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属于有资格进行伤残鉴定的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的话,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这个鉴定是可以用来做赔偿的依据的,如果鉴定为伤残等级的话,要有伤残补助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TAG标签: 鉴定 司法鉴定 伤残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