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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物可以抵押财物抵押后还能再行处置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哪些财物可以抵押

1、按我国《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2、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4)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二、财物抵押后还能再行处置吗

物品抵押了还能不能再行处置,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下:

1、抵押物的转让

(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如果主债权已经得到清偿,抵押权亦随之消灭,此时,抵押物的转让,自然无需债权人的同意。受让人以清偿债务的方式涤除抵押权、以获得抵押物所有权的权利,称为涤除权。

2、抵押物的出租

(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三、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

1、选对贷款机构

虽然眼下几乎所有的贷款机构都能接受抵押贷款,但是不同的机构对借款人的要求不同,因此大家选择贷款机构时,还需根据自身情况多找几家进行对比,然后再作出合理的选择。

2、确定好贷款额度、期限

大家都知道,抵押贷款最大的优势就是额度高、期限长,但是借款人不能因此盲目申请高额、长期贷款,因为你获得的贷款额度越高、期限越长,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就越多,这样增加你的还款压力,所以申请贷款还需结合自己的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好贷款额度、期限。

4、记得按时足额还款

成功获贷后,借款人一定要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一来避免因逾期还款留下信用“污点”,二来防止抵押物被贷款机构处置。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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