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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分配一般原则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举证责任分配一般原则是什么
(一)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只须对产生该权利或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负举证责任,不必对不存在阻碍该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存在阻碍该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的举证责任有对方当事人负担。
(二)凡主张原来存在的权利或法律关系己经或者应当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只须就存在变更或消灭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事实负举证责任,不必进一步对不存在阻碍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这类事实的存在亦由对方当事人主张并负举证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举证的责任的话,那么一般情况是谁起诉那么谁进行举证,而且自己只需要对产生该权利或者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进行举证就可以了,对于不存在的障碍的话,一般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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