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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保护法草案:明确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法律地位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英烈保护法草案:明确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法律地位

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规定,矗立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争取民族独立解放、人民自由幸福和国家繁荣富强的精神象征,是国家和人民纪念、缅怀英烈的永久性纪念设施。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题、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

人民英雄纪念碑位于北京天安门广场中心,在天安门南约463米,正阳门北约440米的南北中轴线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纪念中国近现代史上的革命烈士而修建的纪念碑。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为了纪念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在首都北京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1949年9月30日奠基,1952年8月1日开工,1958年4月22日建成,1958年5月1日揭幕,196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人民英雄纪念碑通高37.94米,正面(北面)碑心是一整块石材,长14.7米、宽2.9米、厚1米、重102吨,镌刻着毛泽东同志题写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鎏金大字。背面碑心由7块石材构成,内容为毛泽东起草、周恩来书写的150字碑文。

人民英雄纪念碑是新中国成立后首个国家级公共艺术工程,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纪念碑,会聚了郑振铎、吴作人、梁思成、刘开渠等一大批当时中国最优秀的文史专家、建筑家、艺术家。从1949年9月30日毛主席亲自奠基,直至1958年5月1日正式落成,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耗时最长的大型艺术项目。

人民英雄纪念碑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国家级的公共艺术工程,汇聚了郑振铎、吴作人、梁思成、刘开渠等一大批当时中国最优秀的文史专家、建筑家、艺术家,从1949年9月30日毛泽东亲自奠基,直至1958年5月1日正式落成,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耗时最长的大型艺术项目,也是凝聚了无数人智慧、心血的艺术精品。

人民英雄纪念碑已经成为中华民族自强不息,追求民族独立与解放的精神象征。中国著名的文艺理论家、美术评论家、雕塑家王朝闻称赞人民英雄纪念碑的雕塑是:纪念性与创造性的对立统一,雕塑形象的生动性与概括性的对立统一,吸收外国经验与坚持中华民族艺术风格的对立统一,爱国主义与反对因循守旧的对立统一。

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创作在继承中国传统艺术的基础上吸收了西方的艺术精华,创造出前所未有的艺术成就,对新中国美术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新中国美术史展开了新的篇章。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相关知识的介绍,任何公民是不允许侮辱以及诽谤烈士,任何不尊敬的言语都是会进行严厉的处罚,而且国家还会规定在特定的时间内进行缅怀烈士,希望大家有所知晓,以及能够时刻记住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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