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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调解书丢了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法院民事调解书丢了怎么办

拿身份证到做出判决的法院调取原调解书档案,复议调解书由法院加盖公章。根据《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县、团级以上(本县、区的,应持乡、街道办事处以上)介绍信,按有关外调规定办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阴私和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案卷,不得查阅。律师查阅档案,应通过原案件承办人办理。卷内材料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结论性材料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准摘抄和复制。

此外,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调解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该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法院民事调解书丢了该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实际上,可以拿身份证到法院调取档案,并由法院加盖公章。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民事调解书以外的其他材料原则上不准摘抄和复制。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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