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担保抵押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对外担保抵押的规定有哪些
包括《公司法》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以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主要规定。具体如下所述: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主要规定
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不仅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还对金融机构审查贷款及担保提出严格要求。
为严格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证监会、银监会120号文件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1、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机构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其权限及审议程序由公司章程进行明确。但以下情形必须由股东大会决议:
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回避。
2、回避制度。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 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其他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公司章程载明。
(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 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 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截止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2)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执行。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公司法对企业对外担保抵押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还要建立非常严格的审核和决策程序,担保额度也不得超过规定的额度,要最大化的保障股东的权利和利益。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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