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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质押,留置竞合怎么处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抵押,质押,留置竞合怎么处理

依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产生竟合的,留置权大于抵押权和质押权,质押权与抵押权竟合的,抵押权优于质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九条: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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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标签: 抵押权 房产 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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