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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证人证词不一样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刑事案件中证人证词不一样怎么办?

分辨看看是否有人作伪证,去找更多线索。

刑事案件中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证人证言,应该怎么处理

证人可以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名;如果办案人员暴力威胁取证的,该证据属非法证据,应予排除。证人可以向工作人员的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反映情况,或向其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或出庭作证,证明办案人员违法取证。

一、询问笔录应当经证人查看,有差错或遗漏的,可以要求修正;与本人意思表达不一致的,可以要求修改。否则,证人可以拒绝签名、按捺手印。

二、办案人员如果采取欺骗、引诱或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的,依法应当予以排除。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一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

2、第二条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证言作假怎么办

一、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有证据证明证人证言有假,首先将该证据排除。如果该证人主观系故意,可能会对做伪证的进行罚款、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

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1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刑事诉讼中,如果证人作伪证,意图陷害或者隐匿罪证的,首先同样对该证据予以排除。如果该行为构成犯罪的话,会以伪证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在行政执法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证人在作证的时候必须要真实,如果有做伪证的情况将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在刑事案件中证人证词不一样的时候要去分辨真假或是结合实际情况调查处理,请来在线律师咨询网上找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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