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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有不同的住所地怎么确定管辖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被告有不同的住所地怎么确定管辖
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几个共同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被告有不同的住所地该如何确定管辖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实践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原告也可以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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