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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动产可否留置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抵押动产可否留置

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的动产能不能留置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看是否符合留置的条件,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抵押的动产归抵押权人占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二条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十四条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我国《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系列司法解释之精神,下列抵押合同无效:

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2、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3、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四荒土地)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随同厂房同时抵押的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在此限;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除外。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4、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5、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该抵押合同无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的动产能不能留置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看是否符合留置的条件,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抵押的动产归抵押权人占有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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