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合同当事人可以自己行使代位权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合同当事人可以自己行使代位权吗

合同当事人可以自己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二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对此无权代位行使。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对“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自己行使代位权”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