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原告必须让步吗
法院调解原告必须让步吗
不是必须。所谓调解,就是双方妥协,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当事人本着互谅的精神,大家互相让步。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1、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2、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3、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4、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5、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的时候原告面对让步的要求是可以不接受的,并不一定非得要接受让步的情况,如果自己不想要接受让步是可以拒绝。如果你对法院调解原告不接受让步之后的内容怎么做不清楚,建议你可以点击在线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系统直接询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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