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财产保全被告人知道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财产保全被告人知道吗
民事诉讼法的 第一百零三条 规定 :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据此,法院应当在保全财产后,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申请的财产保全这种情况的话,是可以直接告诉被告人的,而且在民事诉讼法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并且是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如果没通知是属于不合法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