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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被告人知道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财产保全被告人知道吗

民事诉讼法的 第一百零三条 规定 :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据此,法院应当在保全财产后,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申请的财产保全这种情况的话,是可以直接告诉被告人的,而且在民事诉讼法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并且是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如果没通知是属于不合法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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