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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侵权责任主体的界定是怎样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第三人侵权责任主体的界定是怎样的

新的《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侵权责任法》及其相关解释的效力于2020年12月31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其他法律将由新的司法解释所替代。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对于该条规定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属于过错责任原则,即如果第三人没有主观过错,那么第三人就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对于该条规定的受害人因第三人的过错而受到侵害,其有权向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主张侵权责任,从该条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该条的归责原则属于混合型归责原则,既对于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受害人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对于动物的饲养者及管理者承担的责任为无过错责任。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我们在面对第三人侵权责任的时候要明确好相应的主体界定,才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大家需要做好相应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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