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以欺骗胁迫原告撤诉合法吗
被告以欺骗胁迫原告撤诉合法吗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下,欺骗胁迫他人的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而如果是想要通过这种非法手段来逃避法律惩罚或者隐瞒事实的更是罪加一等,而被对方欺骗胁迫导致撤诉案件无法审理的,请及时联系律师帮忙处理。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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