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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有举证期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原告方有举证期吗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符合起诉的条件就应当立案,即(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在立案时,原告就应当提供主要证据。如果法院已经立案,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时,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一般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时,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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