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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监视满后原告还能报案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居住监视满后原告还能报案吗

如果有其他案件的可以报案。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有其他案件的可以报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TAG标签: 民事诉讼 被告 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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