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师可以查原告的犯罪记录吗
被告律师可以查原告的犯罪记录吗
被告人律师经法院或检察院允许是可以是有权看原告人的卷宗。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叫原告,被告,在刑事诉讼中,叫被告人。被告律师及当事人是可以到人民法院查阅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的。原告,是指为维护自己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但在民商事、行政案件中的当事人称作“被告”,引起诉讼发生的一方则称为“原告”,也就是说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被告人”的称谓。
法律规定
有关执业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法律法规条文摘要如下:
根据我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第三十四条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作为律师是有查询原告被告的资料权利的,但是律师查询到原告的犯罪记录是否能够对诉讼有利,也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看。被告律师查询原告犯罪记录的方式或查到犯罪记录如何用,可以通过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咨询律师自己该怎么样应对这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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