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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补偿款直接打给原告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被告补偿款直接打给原告吗
一般赔偿款打入法院账户后,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没有统一规定。
赔偿款到了法院账上后,总的原则是法院应该及时该赔偿款转交给原告或执行申请人。
但是,如果根据法院内部财务规定,在一个月内有统一向当事人支付执行、履行款时间的,则也应该按照法院所规定的时间去领款。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不管被告的补偿款是打给原告还是打给法院,只要被告按照判决的规定直接给了补偿款,自然就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了。被告补偿款支付的方式或是被告迟迟不打补偿款原告在这时候该怎么做,在在线律师咨询网上面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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