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有权利要原告的鉴定书吗
一、被告方有权利要原告的鉴定书吗
1、原告败诉或者部分败诉时,法官可以在判决书中写明由原告承担鉴定费用。
2、鉴定费用属于诉讼费用的一部分,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由当事人各自负担。
二、法律规定
(1)《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被告是在开庭的时候可以知道原告的鉴定书等等的内容,在开庭之前其实被告是无法看到原告到底缴纳了哪些证据了的。对于被告方有权利要原告的鉴定书的具体内容如果你还不是特别清楚的时候,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得到具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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