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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方诉讼费可以直接给原告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败诉方诉讼费可以直接给原告吗

可以,如果胜诉方同意由败诉方直接支付给原告,那么法院就无需退还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用。不过一般情况下是法院进行退还诉讼费。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

第六条 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退还当事人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时,不得以立执行案件的方式退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我们知道在原告同意的情况下败诉方是可以直接给原告的,但是在实际中很难操作。一般情况下就需要按照规定通过法院进行退还诉讼费,这点法律上也有相应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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