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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地点有要求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原告起诉地点有要求吗

(一)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遵从“原稿就被告”的原则

1.被告为公民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外“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追究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无经常居住的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被告为公民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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