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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未解除抵押可以转让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船舶未解除抵押可以转让吗(《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船舶未解除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可以转让船舶,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提供担保,而转让船舶所得价款,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船舶抵押权具有以下特性

1、议定性。船舶抵押人和船舶抵押权人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签订书面船舶抵押合同。

2、登记的重要性。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登记。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的生效要件。《海商法》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的对抗要件,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转让被抵押船舶的限制性。船舶抵押权设定后,未经船舶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被抵押船舶转让给他人。

4、物上代位性。法律赋予船舶抵押权人以物上代位权,即当被抵押船舶灭失时,对于因船舶灭失所得的保险赔偿,船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经船舶登记国依法以符合1993年公约规定的方式设定和登记的船舶抵押权,应当得到各缔约国的承认与执行。在符合1993年公约规定的情况下,船舶抵押权相互之间的受偿顺序以及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应当根据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船舶未解除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可以转让船舶,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提供担保,而转让船舶所得价款,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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