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怎么办
行政诉讼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时如果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并且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法院可以中止案件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七条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长
申请行政复议可能很多人都知道,行政复议是一种维权途径。不过很多人对于行政复议的相关的规定不太了解,比如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有规定的,如果过了相关的期限,行政复议部门是可以拒绝受理的。
如果你想提前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需要注意其他法律规定,如果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少于60日的,这是就出现法律衔接的问题,尤其当你被告知过了时间不能复议的时候,最好找个申请行政复议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另外,申请行政复议第一步需要做些什么也显得非常重要,申请行政复议你需要做以下几点:
1、知道自己要复议的事项;
2、知道要向哪个行政部门申请;
3、要有一份申请书。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时如果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并且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法院可以中止案件的诉讼。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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