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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多久退还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需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多久退还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起诉费用退回的情况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定的数额,把小于预交数额应退给当事人的差额。

2、原告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承担,被告补缴后,由人民法院退还给原告。

3、二审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缴纳诉讼费的,根据法律规定败诉人承担的原则,胜诉方可直接办理退费。

4、一方上诉缴纳诉讼费,判决或裁定另一方承担并缴纳后,退还给上诉人缴纳的费用,否则待进入执行阶段后处理。

5、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办理50%的退费数额。

6、双方上诉预缴的,案经审理,双方承担的,退给当事人的差额部分。

7、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按协议约定诉讼费承担,应办理的退费部分。

8、其它情况的退费。

需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多久退还?如果是符合诉讼费用退回的规定,法院是一定会退回来的,到时候当事人耐心等候即可。需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情形,可能你还不了解又需要弄明白,这时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一对一为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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