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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交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反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交吗

不是。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提起反诉的,应该由反诉原告(即本诉被告)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但诉讼费用最终应该由败诉方来承担,而不应该简单说是由反诉原告来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提起反诉诉讼费法院如何收取

1、提起反诉的,法院要根据反诉金额和案件性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2、反诉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败诉,可能要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反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交吗?被告除了要关心反诉案件受理费外,更要关心反诉案件的胜诉率等等,同时对于反诉的条件也应该要清楚。关于反诉案件受理费缴纳对象、反诉案件受理费多少等等的疑问,请来在线律师咨询网上找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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