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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审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一十一条 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审理。

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审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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