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不知情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一、保证人不知情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保证合同的,如果保证合同是欺骗情况下签订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担保合同无效,但主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该怎么办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可协商可诉讼处理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原因很多,或是因为自身经济能力问题,或是主观怠于履行甚至反悔等,但只要事前担保人是自愿提供担保,依法签订了担保合同的,不管什么原因,都应该履行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解决纠纷。债权人可以告诉担保人,其是应该履行担保责任的,否则将会被告上法院,胜诉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强制执行其财产来受偿。债权人协商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合理合法追偿。
2、若担保人确实不愿意履行担保责任的,权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本付息、支付违约金等费用。
3、在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后,担保人仍然不愿意履行担保责任,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行划扣担保人银行存款,拍卖、变卖担保人财产等方式受偿。
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逾期未要求履行后果严重
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是有时间限制的,不是债权人想什么时候要求履行都可以,逾期未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法律将不再保护,债权人将无法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向担保人追偿。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以下时间,在合同约定或法定的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1、合同有约定担保期间的,应在约定的期间内向担保人提出要求。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双方无约定,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例如甲在2016年10月20日借钱给乙,约定乙在两年后还钱,同时丙作保,约定在2017年12月31号前提供担保。这时丙提供担保的时间显然早于乙还钱的时间,应视双方未约定担保期间,甲可以在两年后,即2018年10月20日起的六个月内要求丙履行担保责任。
(2)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若担保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
3、如果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或前述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保证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保证合同的,如果保证合同是欺骗情况下签订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担保合同无效,但主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