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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是否需要书面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先予执行是否需要书面申请
一般都是需要书面申请的,把这个申请书给当时的主审法官即可。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想要申请先予执行的话,那么一般都是要提出书面申请的,然后把这个申请书交给当时的主审法官,这个由法官然后进行上交,一般还是很快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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