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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可以先予执行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交通事可不可以先予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救治的,可以对救济受害春的医疗费用先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交通事可不可以先予执行”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救治的,可以对救济受害春的医疗费用先予执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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