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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书的,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2年。

根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上述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强制执行的几种措施

1、冻结。这是对被执行人在金融储蓄机构的存款所使用的手段。

2、划拨。这是将被执行款项从存款机构帐户内划出,并直接划入执行机关所指定帐户的强制执行措施。这种措施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均可适用。

3、扣留、提取。是对劳动收入直接从发放或存放处扣留与提取的执行措施。

4、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和收购。查封,是对执行的财物进行清核后张贴封条、原装封存的措施。扣押,是将被执行财物强制押管的措施,扣押所需保管费用由被执行财物所有人负担。变卖,是对查封、扣押物,在义务人仍拒不履行义务时,将其按商品进行出售的执行措施,所卖款项用于支付义务人应付之债务。

5、强制交付。这是以强制方法实际交付特定物给申请人的措施。一般来说,须是特定物才有交付的必要。交付的形式可以是当事人双方当面交付,也可以是由执行机关转交。

6、强制迁出或强制退出。对于占有房屋的被执行人,则适用强制退出的措施。

7、强行拆除。是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予以拆除的一种执行措施。主要用于:对违章建筑的拆除,以及在开发建设中对逾期拒不搬迁人也经常适用。

8、强行销毁。这种执行措施是将物品予以损毁,使其丧失使用价值与功能的方法,如用火焚烧、用机器破碎等。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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