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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的多长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当事人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的多长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为了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尽快地稳定,防止执行问题上出现决而不行的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予执行。

综合上面的介绍,《民事诉讼法》对申请执行时间作了相应规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法律文书生效的多长时间内申请执行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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