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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能否撤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能不能撤回

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可以撤回的,是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或上级机关撤销,该局有权自行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只要做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就可以了,撤销后该局可以对同一违法行为再次下达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行政处罚基本特征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自己的行动的,所以对于行政处罚当中的强制执行而言,只要满足了相关的条件那么是可以进行撤销的,当然如果满足条件没有撤销的,可以选择联系律师处理,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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