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阅账簿申请书内容
一、股东查阅账簿申请书范文
江苏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邵xx作为江苏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之一快两年了,并且已经先后出资350万元了,但对公司经营现状所知甚少。申请人为了解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状况,更好的对公司事务参与和监管,以便维护自己合法的股东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
申请查阅范围:
1、提供自2012年7月24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供申请人查阅、复制;
2、提供自2012年7月24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供申请人查阅。
对上述申请,望公司准备好所有资料,请公司依法于收到本申请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另外,如公司未依法给予书面答复或不依法提供查阅、复制,申请人将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特此申请。
申请人:邵xx
2014年5月xx日
附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南通xxxx有限公司,邵xx收
通信地址:南通市通州区xxx
联系电话:xxx
提要: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股东会决议等。
二、股东有权要求审计公司账目吗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但是否对公司财务账簿进行审计,属于公司自治的内容,应当由公司内部协商确定,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知情权的范畴,因此作为股东,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所有权利,但要求进行审计是不包括在内的,所以,其无权要求公司审计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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