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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的依据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屋抵押登记的依据有哪些

房屋抵押登记的相关法律依据《担保法》第46条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已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继续有效。《担保法》第53条对抵押权的实现规定如下: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

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到银行去办理贷款业务采用的是抵押贷款的话,那么就会得到更多的借款,但是也会承担一定的风险问题,因为如果不按时还款的话,自己的房子有可能会被拍卖,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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