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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诉讼申请书如何书写,撤销权行使时限是多久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撤销权的相关内容

原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族,__(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__。联系方式: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原审原告):×××

被告(原审被告):×××

第三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

1、(全部请求撤销的,写明:)撤销××××人民法院(××××)_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

(部分请求撤销的,写明:)撤销××××人民法院(××××)_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第×项;

(请求改变的,写明:)变更××××人民法院(××××)_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第×项为_(写明变更的具体内容)。

2、_(写明其他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人民法院(××××)_号对_(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作出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__(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撤销权行使期限有多久

《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限上,《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财产关系向法院提出的请求。本来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确定,但由于有撤销权的存在又会使这种关系处于一种可能随时被撤销的不稳定的状态,这样不利于巩固现有的财产关系,不利于维护债务人与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如果债权人到期不行使撤销权,始终会对第三人和债务人构成威胁。

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地行使撤销权,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对此做出了规定。要求权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的事由后一年内行使。同时又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这个五年是除斥期间不是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形。

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应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应当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全面把握,进行有机的综合的判断。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于撤销权相关知识的具体介绍,以及对于撤销权还有什么相关的知识如果大家想进一步进行了解,那么随时欢迎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相关顾问,希望大家对于法律方面的知识能够有所一定的概念,对权利有所一定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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