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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要预交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要预交吗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可以不用预交。如果被执行人不依法缴纳执行费用,执行法院可以直接通过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扣款,保障执行工作顺利推进。

相关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三十七条

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要预交吗问题的相关答案,相信广大读者朋友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对于申请强制执行费用需要预交的问题有了清楚的认识和了解。大家对此还有相应的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将会给你专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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